資 陽 地 建 家 裝 信 息
第24期
資陽市地產建筑商會
秘書處主辦 2016年12月23日
資陽市居家裝飾商會
按:“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企業信用監管模式,已被廣泛運用。為幫助會員單位“崇尚誠信先行者、爭當自律排頭兵”,現將《四
川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解讀網發。 望認真學習貫徹,明確認識、把握要領,自覺行動、主動作為,打牢基礎、爭創一級。
《四川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
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為全面提高我省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水平,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促進我省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16年8月1日印發了《四川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解讀如下:
一、關于《辦法》的擬制背景和意義
多年來,我省房地產業整體上保持了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態勢。截止目前,全省現有開發企業 7659家,其中,一級48 家、二級 959 家、三(含其它級) 6652家。但在快速發展過程中,房地產行業的整體誠信水平還有待提升,各類損害購房人權益的問題頻發,引發諸多集體上訪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妨礙了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因此,在房地產開發行業推行誠信體系建設,開展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勢在必行。《辦法》重點著眼于建立健全日常監管、行政審批相互銜接的市場監管機制,實現主管部門對企業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聯動響應,讓失信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切實增強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通過信用信息的記錄公示,并依據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標注管理,既有利于培育骨干開發企業,確保行業健康發展,也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健康發展。
二、關于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的體制
1.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的制度建設工作,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監督和管理,負責全省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的統一發布和信用信息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2.各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開發企業信用信息進行采集、認定、扣分、加分等日常工作,在信用管理平臺上予以信用信息錄入,對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的開發企業信用信息進行披露,并結合信用狀況開展差異化管理。
具體做法是,縣(市、區)(包括擴權縣)對轄區內的開發企業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進行初核、市(州)確認。凡需更改的,報住房城鄉建設廳實施。
三、關于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的分類及采集認定
開發企業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三類。基本信息由工商注冊登記情況、股東、資質等級和主要從業人員以及關聯開發企業等信息構成;良好信息是指反映企業開發業績、經營管理能力、開發質量等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開發企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違反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管理,違反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等信用信息。開發企業信用信息采集主要來源于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依法做出的處理決定和行業協會的評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和其他經查證屬實的信息材料,企業也可自行申報其信用信息。
四、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等級核定及信用記分
開發企業信用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信用評定分值90分(含)以上的為一級,即信用等級優秀企業。信用評定分值為80分(含)至90分之間的,為信用等級良好企業。信用評定分值60分(含)至80分之間的,為信用等級一般企業。信用評定分值60分以下的為四級,即信用等級差的企業。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為開發企業建立初始信用檔案時,均以60分基礎信用分記分,按三級信用等級核定。但是具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則以50分的基礎信用分記分,為信用等級差的企業。建設行政部門依據開發企業良好行為信用加分標準和不良行為信用扣分標準,在開發企業基礎信用分上進行信用分數的加減。其中,企業申請信用加分的,應向企業注冊地市(州)建設行政部門書面提出申請。開發企業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級隨其信用記分情況的變化而動態變更。
需要說明的是,我們的管理系統會自動生成新申請開發資質的開發企業的初始信用檔案,但開發企業需提出建檔要求,由市(州)管理部門確認后,方形成最終信用檔案。
五、關于新申辦企業信用檔案的建立及基礎信用分信用等級核定
新申辦資質的開發企業應從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注冊地市(州)建設行政部門建立企業初始信用檔案。企業新建信用檔案時,注冊地市(州)建設行政部門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東(30%股份及以上的)的房地產開發歷史信用情況進行核查,如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東曾經擔任過四級信用開發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東的, 或者是近三年被納入重點監管的開發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東的,則予以50分的基礎信用分記分,為信用等級差企業,并按照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納入重點監管。沒有上述情形的,則予以60分基礎信用分記分,按三級信用等級核定。
六、關于母子公司的信用關聯管理
鑒于一些大型開發企業在同一市(州)往往設立較多的子公司,辦法規定,對開發企業在同一市(州)設立控股或占主導地位公司的,在開發企業提出申請的前提下,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實行母、子公司信用關聯管理。關聯方式是,母、子公司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相互計入各自的信用檔案,并按照母公司在子公司的占股比例予以信用加分或信用減分。
七、關于注冊地與項目所在地位于不同市州的開發企業信用管理
企業的開發項目與公司注冊地不在同一市州的,由企業注冊地市(州)建設行政部門統一進行信用管理,開發項目所在地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配合,定期將企業信用信息抄送企業注冊地市州建設行政部門予信用認定、記錄。
八、關于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的公示
企業信用信息記入信用檔案,長期有效。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官方網站和行業管理網站及時動態發布開發企業信用信息、信用等級等信息。
企業的重大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不低于3年,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年,輕微不良信用信息在不良情形消除后取消。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滿后,經企業提出申請并經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已完成整改的,可予以取消公示。
九、關于依據信用狀況對開發企業實施差異化標注管理
住房城鄉建設行政部門依據開發企業的信用信息,本著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對開發企業分為綠色、藍色、黃色、紅色四類進行差異化標注管理。
(一)對優秀信用等級企業實施綠色標注管理,從日常動態管理、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資質管理等各方面予以激勵。主要包括: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免于對其開展房地產開發日常動態核查;項目民工工資保證金經申請可減按50%的標準繳納,或優先提交保函;在申請辦理房地產開發資質延續時,對企業開設綠色通道;優先辦理法定范圍內的開發企業資質升級;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支持等。
(二)對信用等級良好的開發企業實行藍色標注管理。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免于對其開展房地產開發日常動態核查;開發項目民工工資保證金經申請可減按70%的標準繳納或優先提供保函等;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支持等。
(三)對信用等級一般的開發企業實行黃色標注監管。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對三級信用等級企業的開發資質和市場行為實施日常動態核查;項目民工工資保證金按標準100%繳納或提供保函;對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實行嚴格的全過程監管。
(四)對信用等級差的開發企業和上一年度或本年度達到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信用預警值的開發企業,納入重點監管開發企業名單,實行紅色標注監管,監管時間不少于三年。監管措施包括:
向相關部門和金融管理機構發出預警;限制開發企業資質升級、取消暫定,限制開工新項目;對企業開發資質和市場行為實施動態核查,企業資質條件不符合現有資質等級標準的,依法分別給予降低資質等級、注銷開發資質或待現有項目開發完畢后不得開發新項目的處罰或行政監管措施;項目民工工資保證金全部以現金足額繳納;商品房預售資金的使用實行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向國土資源部門發出限制參與國有建設用地“招、拍、掛”的預警提示,向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部門發出限制信貸風險的建議函;限制參與政府投資性項目的代建管理,限制參與政府 BT、PPP模式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與營運;不得參與綠色建筑、綠色住區等評定以及企業評先評優;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人員參加相關法律、法規教育培訓。
十、關于開發企業信用預警值的說明
開發企業出現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即被納入信用預警。這三種信用預警值是:一是上一年度或者本年度累計扣減信用分數達到10分(包括10分)以上的;二是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累計不良信用記錄達5次(含)以上的;三是發生一次性扣減信用分5分以上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十一、關于資質申報與企業信用狀況的使用銜接
《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開發企業在新申辦資質、申請資質延續、取消暫定或升級的,在資質審查期間,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顯示的開發企業企業信用狀況和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開發企業信用狀況(包括新申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的信用狀況)的行業監管意見,對信用嚴重失信的開發企業資質申請進行重點核查。
具體做法是,開發企業申請資質后,縣(市、區)(包括擴權縣)行政審批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要件審查的同時,房地產市場監管部門同步對其信用狀況進行核查,經市(州)信用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再報住房城鄉建設廳。此項措施目的在于強化資質管理和開發企業信用狀況的有機結合,建立信息共享和協調合作機制,有利于事中、事后監管,有利于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有利于更好地規范開發企業行為,凈化市場環境。
發:各會員單位。
送: 市工商聯(總商會)、市住建局、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