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記者從《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科研失信記錄實施細則(試行)》(下文簡稱《實施細則》)政策解讀會上獲悉,四川將強化科研“底線”和“紅線”,11月1日起,凡在省科技廳主管、主辦的科技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將被記錄在冊,以零容忍的態度遏制科技活動違規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科研生態環境。
據了解,《實施細則》共四章,從責任主體、認定主體、性質界定、記錄與管理、試行期等方面提出了22條具體規定,同時明確了失信行為記錄的依據和懲戒期限、查處原則和程序、記錄的主要信息、失信行為動態管理、申訴與處理等內容,為依法依規開展科研誠信記錄提供了制度遵循。
事實上,早在2016年,科技部就出臺了針對國家科技計劃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的相關規定。在此基礎上,四川出臺的《實施細則》增加了對一般失信行為的界定和記錄,對科研失信行為按輕重程度分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并對各類責任主體失信行為的具體表現進行了分條定性描述。其中,一般失信行為有11條,嚴重失信行為有20條,同一責任主體在一年內產生兩次及以上一般失信行為,將被界定為嚴重失信。這些構成了科技活動的邊界,是廣大科技工作必須進一步強化的“紅線”和“底線”。
對列入失信行為記錄的責任主體如何懲戒?
四川省科技廳機關黨委書記趙敏表示,四川省科技廳將按照相關規定,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獎勵、平臺建設等的資格,并在科研立項、評審專家遴選、項目管理機構確定、科研項目評審、科技獎勵等活動中,把失信行為記錄作為重要依據。同時,把具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的相關責任主體,作為日常科技監督的重點對象。
當然,科技工作者不會因為一次失信行為被永久“定格”在冊。細則明確,失信行為記錄將實行動態管理,處理處罰期限屆滿的責任主體,將被及時移出名單。
趙敏介紹,四川省科技廳目前已搭建起四川省科研誠信信息管理系統。這相當于四川科研信用的“數據庫”,將對各相關責任主體的失信行為進行客觀記錄和動態管理。
這個“數據庫”還將逐步與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織起防范科研失信行為的“天羅地網”,實現跨部門、跨區域的聯合懲戒機制,真正達到“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懲戒效果。
據了解,在國家層面,全國科研誠信管理信息系統已經為各級科技行政部門提供了在線審核功能,實現了信息共享。在省級管理層面,省科技廳已與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門、相關科研單位建立了信息報送機制。同時,四川省科研誠信信息管理系統還與科技業務管理平臺——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相連。在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和其他科技創新資質備案、平臺基地建設等活科技動中,與相關部門配合,通過信息共享共用,加強對法人機構和個人的征信情況的前置審核,對列入黑名單的責任主體進行了資格限制。
趙敏表示,下一步將啟動運行信息系統,及時歸集各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科研單位的相關信息,推進全省科研誠信信息共享共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對科研管理部門的權力制約和監督,努力為科技界營造更加寬松、潛心科研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