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民政府
資府發〔2015〕28號
關于公布市本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結果的決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天府新區資陽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根據《資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資府發〔2014〕16號)要求,經市政府三屆第6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全面取消市級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其中:取消市本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4項,調整為政府內部行政審批事項12項,承接省政府下放的政府內部審批事項2項。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調整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承接省政府下放的政府內部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對本次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要轉變管理方式,切實加強后續監管服務;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要優化審批流程,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承接省政府下放的政府內部審批事項,要做好對口銜接工作,明確實施主體,確保落實到位。
附件:1.取消的市本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
2.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目錄
3.承接省政府下放的政府內部審批事項目錄
資陽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
附件1
取消的市本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
(共14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實施部門 | 審批對象 |
1 | 權限內明碼標價方式監制 | 市發展改革委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2 |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備案 |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3 | 資陽市校風示范學校認定 | 市教育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4 | 工程擔保機構從事工程擔保業務備案 | 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5 | 權限內明碼標價方式監制 | 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6 | 公路建設招投標備案 |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7 | 全市性文化類社會團體籌備申請、成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審查 | 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 出版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8 | 全市性文化類社會團體年檢初審 | 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 出版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9 | 三級以下醫療機構潔凈手術部驗收和年檢 | 市衛生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10 | 健康體檢項目目錄備案 | 市、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11 | 合同格式條款備案 | 市、縣(市、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12 | 計量體系確認 |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13 | 二級教練員職務任職資格審定 | 市體育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14 | 在市內舉辦市級比賽審核 | 市體育局 | 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類 |
附件2
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目錄
(共12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實施部門 | 審批對象 |
1 | 市級電子政務工程項目審批 | 市發展改革委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2 | 資陽市普教科研資助金 項目審批 | 市教育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3 | 市級農業科技園區審批 | 市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4 | 權限內的地質遺跡認定 | 國土資源部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5 | 風景名勝區內交通等重大項目經營方案審批 | 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主管部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6 | 權限內的年度供水計劃審批 | 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7 | 濕地保護小區建立和范圍調整審批 | 市、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8 | 市級森林公園建立、撤銷、分立、調整經營面積和范圍、變更資產權屬審核審批 | 市政府(法定),市林業局具體承辦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9 | 天然林保護規劃、總體設計、實施方案審批 | 林業部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10 | 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評審 | 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11 |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確認 | 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12 | 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劃定 | 市、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和建設規劃部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類 |
附件3
承接省政府下放的政府內部審批事項目錄
(共2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實施部門 | 審批對象 | 備注 |
1 | 公共消防設施驗收 | 市公安局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 | 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項,由市本級和縣(市、區)公安機關按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 |
2 | 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出租汽車運力配置方案審批(含新增運力和到期重新配置) | 市交通運輸局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具體實施) | 面向政府內部事務 | 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項,由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