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為推動城鄉建設方式綠色轉型,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建設行動,大力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提升城鄉發展質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四川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到2025年,全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建設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碳減排扎實推進,城鄉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持續改善,綜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綠色發展先行區建設初具成效,成都市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全省城鄉建設全面實現綠色發展,碳減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鄉村品質全面提升,城鄉建設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成都市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建設全面完成,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美麗四川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二、構建城鄉綠色發展一體化格局
(三)促進區域和城市群綠色發展。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為戰略牽引,落實“一干多支、五區協同”部署,構建“一軸兩翼三帶”區域經濟布局。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建立以城市群為主體、國家中心城市為引領、區域中心城市和重要節點城市為支撐、縣城和中心鎮為基礎的現代城鎮體系,協同推進成都平原經濟區內圈同城化、全域一體化發展。加快成德眉資同城化綜合試驗區建設,打造都市圈同城化發展試驗田、經濟區與行政區適度分離改革制度創新平臺、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先行地。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作用,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管控邊界,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建設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重大風險防控相結合的空間格局。按照與人口構成、產業結構相適應原則,統籌區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內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設。建設橫斷山、秦巴山、川東平行嶺谷和烏蒙山—大婁山生態保護修復區,構建以長江、岷江、大渡河、涪江、沱江、嘉陵江、渠江等為主體,其他支流、湖泊、水庫、渠系為支撐的城市群生態廊道,銜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筑牢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安全屏障。實施森林生態系統休養生息和礦區生態修復,推動大熊貓國家公園、龍泉山城市森林公園等建設,探索生態價值轉化有效路徑,共筑城市群綠色生態屏障。引導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重大生產力布局優化、公共資源共建共享,推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到2025年,區域和城市群綠色發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便利共享、生態環境共保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
(四)建設美麗宜居公園城市。支持成都市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高質量建設“兩區一城”。以自然資源承載能力和生態環境容量為基礎,合理確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規模和開發建設密度、強度,高起點規劃建設,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推動多中心、組團式發展。加快海綿城市建設,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合理確定城市防洪標準,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防洪排澇工程體系。實施城鎮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開展生態廊道、生態清潔小流域、生態基礎設施和生態網絡建設,提升城鎮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功能完善工程,加強城市公園、體育公園等綠地和公共空間“微更新”。完善社區足球場等公共健身場地設施,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建設一批完整居住社區。推進中心城區有機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實現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基礎類改造“應改盡改”。按規定開展園林城市、綠色社區等系列創建行動,推動宜居低碳縣城建設,完善評估評價標準。到2025年,城市(縣城)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4.5平方米,力爭全省50%以上的城市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五)推動中心鎮(村)建設。打破縣域內行政區劃和建制界限,以片區為單元編制鄉村國土空間規劃,樹立片區化、集約化、共享化理念,推動資源要素集中布局、精準投放,做優做強中心鎮(村)。深入實施推進中心鎮改革發展六大提升工程,統籌交通、供水、排水、電力、通信、燃氣、生活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加強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開展農貿(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行動。按規定建設一批“經濟發達、配套齊全、環境優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輻射廣泛”的省級百強中心鎮,推動有條件的省級百強中心鎮發展成為縣域副中心和現代新型小城市。
(六)建設宜居美麗鄉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探索農村綠色低碳協同發展路徑,統籌開展鄉村建設行動,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做好農村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優化鄉村國土空間布局,完善基礎設施,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護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民族村寨的傳統格局和鄉村風貌,延續鄉村歷史文脈。提高農房設計和建造水平,推廣現代夯土、裝配式建造和可再生能源技術,開展既有農房改造,建設綠色農房。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水、廁所糞污、畜禽養殖糞污治理。持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立足資源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產業鏈,加快智慧農業、數字鄉村建設,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動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大力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不斷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到2025年,“美麗四川·宜居鄉村”建設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全省農村居住條件和鄉村風貌得到明顯改善。
三、加快城鄉建設發展方式轉型升級
(七)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實施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專項行動。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占比,提升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持續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零碳建筑。按規定開展綠色建筑、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醫院創建行動。建立城市建筑用能數據共享機制,擴大建筑能耗監測范圍,探索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機制。加強財政、金融、規劃、建設等政策支持,推動高質量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服務模式,推動區域建筑能效提升。
(八)提高城鄉基礎設施系統化建設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樁)、加氣站、加氫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設施建設,推動居民小區充電樁建設,形成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城市公共充電網絡。統籌地下空間綜合利用,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設施系統。統籌推進城市基礎設施承災體調查,建立基礎設施建檔制度。健全適應城市燃氣、供水、排水、供熱等管道更新改造需要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對材質落后、使用年限較長、運行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的管道和設施實施更新改造,開展燃氣工程、燃氣器具、燃氣管道設施等重點領域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到2025年,基本完成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務,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9%以內,設市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較“十三五”時期末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能力的比例達到60%。加快農村電網等建設改造,提升農村電氣化水平。強化交通噪聲治理,落實城市交通規劃、設計、建設和運行噪聲技術要求,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實施消防“生命通道”暢通工程,加強城市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推進城鄉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
(九)加強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實施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程,構建省、市、縣三級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健全管理監督機制,完善保護標準和政策法規,推進相關地方立法工作。做好歷史文化資源普查認定、掛牌保護和測繪建檔等工作。建立健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傳統村落、工業文化遺產、農業文化遺產、自然遺產等保護制度,做到按級施保、應保盡保,不拆真遺存,不建假古董。開展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專項評估,建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提前介入工作機制,防止在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完善項目審批、財政支持、社會參與等制度機制,通過多種載體和形式傳承傳統建筑綠色營造方式,推進歷史建筑綠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做好傳統建筑工匠技術認證與職業認定工作,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活化利用試點,到2025年,培養一批傳統工匠,因地制宜建成一批農耕文明博物館、村史館。
(十)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加快轉變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傳統城鄉建設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重點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實施裝配式建筑發展質量提升五年行動,完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體系,提高裝配式建筑信息化、標準化、智能化水平。實施省級建筑產業園區建設行動計劃,推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按規定開展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創建行動,加強技術創新和成果應用。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建成一批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控,推進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開展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施工機械排放和施工噪聲管控。大力發展專業作業企業,推進建筑勞動用工制度改革。支持校企、市企共建培育基地,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到2025年,基本形成裝配式建筑市場供給體系,全省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裝配率不低于50%。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200噸。推進室外構筑物防護全部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鋼結構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等原輔材料達到50%。
(十一)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落實四川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和節水“三同時”制度,推廣再生水及節水器具應用。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用材消耗,到2025年,全省除“三州”地區以外的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縣城(縣級市)建成區和農村因地制宜按規定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建立完善應急處置機制。按規定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合理布局城市公交專用道、公交首末站、加氣站和充電站等設施,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到2025年,構建起成都都市圈“軌道+公交+慢行”三網融合、地級市“公交+慢行”網絡融合的綠色交通出行體系,實現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綠色出行服務滿意率不低于80%、新增(更新)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占比不低于90%。
四、提升城鄉建設管理現代化水平
(十二)統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以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為目標,編制相關規劃,建立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統籌機制,統籌城市布局的經濟需要、生活需要、生態需要、安全需要,統籌地上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統籌各類基礎設施建設,系統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強化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指導性和約束性,科學編制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加強城鄉建設規劃的管控引導,開展城市設計,加強對重點地段、重點類型建筑風貌和新建高層建筑的管控,避免“千城一面、萬樓一貌”,防止“攤大餅”式無序擴張。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逐步實現全程網上辦理。
(十三)建立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明確城市政府的主體責任,有序開展城市體檢評估、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科學制定基本指標和特色指標相結合的城市體檢指標體系,提升城市體檢針對性。強化體檢結果應用,加強對相關規劃實施的監督,加快推進城市更新,科學編制城市建設相關規劃、年度計劃和建設項目清單。建設城市體檢評估信息平臺,加強綜合管理、分析評價和監測預警。
(十四)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利用各級各類創新平臺開展城鄉建設降碳關鍵技術攻關,推動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在城市治理、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拓展應用研究,開展長江黃河上游脆弱生態系統修復、高寒高海拔地區垃圾污水處理等技術研究。加強節水技術推廣應用,發布相關行業技術公告、指南。建立科技項目成果庫和公開制度,鼓勵科研院所、企業等主體共享創新成果,培育綠色產業體系,實現綠色低碳技術的系統化應用。
(十五)推動城市智慧化建設管理。推動建立智慧城市建設標準體系,推動城市信息模型和數字孿生技術在城市運行管理服務中的應用,加強統籌協調、指揮監督、綜合評價,有效解決城市運行和管理中的各類問題,實現“一網統管”。實施智能化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開展城市照明節能改造,加快建設城市照明智能化管控系統。建設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加強對市政基礎設施、城市環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水平。推進公共交通與數字化深度融合,提升載運工具、交通設施、出行服務、企業治理等方面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設車路協同線路。推進智慧社區建設,搭建智慧物業線上線下管理服務平臺。
(十六)推動美好環境共建共治共享。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推動形成建設美好人居環境的合力,實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結合農村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街道和社區管理體制改革,下沉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資源,按規定探索適宜城鄉社區治理的項目招投標、獎勵機制。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等工作,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共建美好家園。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把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各方面各環節,落實省負總責、市縣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加快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縣作為工作責任主體,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分工,切實抓好組織落實。建立工作協同機制,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科技、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推動重大項目和重點任務落實。
(十八)健全支撐體系。完善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政策措施、技術標準、產業支撐體系。完善綠色金融體系,統籌安排省級相關專項資金,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服務,開展項目資產證券化,構建市場化多元融資體系。深化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城市管理和執法能力水平。建立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社會滿意度評價和第三方評價機制。
(十九)加強宣傳培訓。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相關政策解讀、案例宣傳,各級黨校(行政院校)要開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相關培訓,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尊重城鄉發展規律,尊重自然生態環境,尊重歷史文化傳承,重視和回應群眾訴求。推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廣泛普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營造全社會參與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濃厚氛圍。
來源: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