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現象,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2018年1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門下發通知,決定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引發業界高度關注。
資質證書擁有量是衡量企業(機構)資質的重要指標。筆者了解到,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主要包括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等。目前,我國施工企業、單位專業資質認證體系和個人職業資格“捆綁”政策,對于從事相關專業的企業或單位需要配備的注冊專業數量和注冊人員數量有嚴格的規定。但是,由于通過資格考試人數不能滿足行業需求,不少企業或單位為使專業資質保級升級,或為承攬到工程項目,不得不選擇“租證”來解決問題。事實上,證書掛靠已潛滋暗長成一條完整產業鏈:“掛證族”靠出租職業資格證書坐收錢財;企業靠租來的證書進行資質升級或保級,承攬項目、獲取利潤,雙方各取所需,可謂皆大歡喜。
盡管我國各種職業資格認證管理條例中,都明確規定不得人證分離,并對相應的法律責任作了規定。如《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注冊建造師不得以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但事實上,“人證分離”現象在社會上已蔚然成風。“掛證”者,雖然是擁有國家認可的資質的“正規軍”,但其并未親自參與某些工程的建設;而真正參與工程建設的則是沒有國家認可資質的“散兵游勇”。對于道路、橋梁、房產等施工企業來說,“證到人不到”,其承包的工程質量令人擔憂。
“掛證”的危害顯而易見,但“掛證族”泛濫并非簡單的違信,根源還是建筑市場人才數量和實際需求仍有很大出入。一定程度上講,資質是一種稀缺資源。資質只有少數人掌握,而市場是無限的。對企業而言,相較于雇用有相應資格證書的人才,“掛證”的成本要小得多。對持證者而言,“掛證”既有利可圖,還可積攢項目經驗,何樂不為。就監管部門而言,雖為治理“掛證”亂象出招不少,但囿于人力精力的限制,重注冊輕管理,治理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由此可見,要消弭治理“掛證”亂象,亟待轉換思路,將其置于“放管服”的視野下,從源頭界定好“放”和“管”的范疇,從根子上減少“掛證”的需求。一方面,要有序地“放”。有必要對“掛證”問題較為嚴重的領域進行深入調查,認真檢討對企業資質要求是否嚴苛,對企業獲取資質須有多少持證人員的要求是否合理,在此基礎上,逐步取消或降低那些可有可無的資格證書要求。另一方面,要有效地“管”。應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完善監管機制,加強信息互聯互通,實現監管常態化;同時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升“掛證”者違法成本,加大對“掛證”等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讓查處“掛證”產生“殺雞儆猴”的震懾力。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