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
10月22日,財政部國庫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聯合召開座談會,對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會議要求,各試點城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發揮政府采購的示范引領作用。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探索支持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優秀經驗。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等措施,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比重。強化對政府工程采購、實施和履約驗收中的監督管理,引導采購人、工程承包單位、建材企業、相關行業協會及第三方機構積極參與試點工作,形成推進試點的合力。
會議強調,各試點城市要形成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加強工程設計管理。在《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基本要求(試行)》(以下簡稱《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細化和完善綠色建筑政府采購相關設計規范、施工規范和產品標準,形成客觀、量化、可驗證以及適應本地區實際、不同建筑類型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采購人應當要求設計單位根據《基本要求》編制設計文件,嚴格審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查設計文件中執行《基本要求》的情況。加強政府采購工程中落實《基本要求》情況的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推動工程造價改革,完善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充分發揮市場定價作用,將政府采購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增量成本納入工程造價。
會議強調,各試點城市要落實綠色建材采購要求,探索開展綠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購,嚴格工程施工和驗收管理。采購人要在編制采購文件和擬定合同文本時將滿足《基本要求》的有關規定作為實質性條件,直接采購或要求承包單位使用符合規定的綠色建材產品。綠色建材供應商在供貨時應當提供包含相關指標的第三方檢測或認證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等證明性文件。選擇部分通用類綠色建材探索實施批量集中采購,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或部門集中采購機構定期歸集采購人綠色建材采購計劃,開展集中帶量采購。積極探索創新施工現場監管模式,督促施工單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綠色建材產品,嚴格按照《基本要求》的規定和工程建設相關標準施工。
為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加快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和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聯合印發通知,選取南京、杭州、紹興、湖州、青島、佛山6個城市開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推廣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綠色部品部件、綠色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節能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積極應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鼓勵建成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此次試點工作為期2年,試點項目為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購工程。
財政部國庫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負責同志,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試點城市和所在省的財政部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業務處室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