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增設電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資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
為改善我市居民住房條件和人居環(huán)境,全面提升住房綜合品質和群眾幸福指數,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zhèn)老舊小區(qū)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23號)、國家發(fā)改委等部門《近期擴內需促消費的工作方案》、四川省住建廳等6部門《關于印發(fā)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實施意見的通知》和《資陽市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實際,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四屆六次會議審議同意,決定在我市實施職工城鎮(zhèn)老舊小區(qū)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現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提取對象和條件
依據《資陽市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實施意見》(資住建發(fā)〔2020〕61號),經相關部門批準實施加裝電梯的項目,其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二、提取額度和頻次
住房產權人及其配偶可就該套房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建設費用(不含電梯運行維護費用)個人實際出資額(不含政府補貼部分)內提取,在增設電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材料批準之日起12個月內提取一次。一戶有多人提取時,總提取額不得超過該戶實際出資額。
三、提取申請材料
1.《資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職工及配偶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
3.職工或配偶增設電梯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復印件;
4.增設電梯審批文件;
5.增設電梯協議書;
6.增設電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材料;
7.該戶增設電梯實際支付費用的發(fā)票或收據。
四、辦理程序
職工持相關提取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窗口辦理提取手續(xù)。
五、執(zhí)行時間及有效期
本實施細則從2021年1月1日開始生效。有效期5年。本細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資陽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