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指導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企業全面了解、科學選用智能建造技術和產品,加快智能建造發展,我部決定組織征集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創新服務案例(第一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類別
(一)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包括建材集中采購、部品部件生產配送、工程設備租賃、建筑勞務用工、裝飾裝修等垂直細分領域的行業級平臺,提升企業產業鏈協同能力和經濟效益的企業級平臺,實現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質量效率提升的項目級平臺等。
(二)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工程設備。包括部品部件生產機器人、建筑施工機器人、智能運輸機器人、建筑維保機器人、建筑破拆機器人以及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設備等智能工程設備。
(三)自主可控數字化設計軟件。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軟件、設計圖紙智能輔助審查軟件、基于BIM的性能化分析軟件、協同設計平臺軟件、裝修智能設計軟件等。
(四)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包括預制構件、外圍護部品部件、內裝部品部件、廚衛部品部件、門窗、設備管線等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
(五)智慧施工管理系統。包括集成部品部件進場管理、物料驗收和堆場優化、裝配模擬分析、遠程視頻監控、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程設備安全監控、環境監測、施工電梯智能管控和資料管理等功能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統。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申報主體應是技術和產品成果持有單位或案例服務對象,申報案例無知識產權權屬爭議。
(三)案例應充分體現智能建造特點和優勢,具有較強創新性,實施效果良好,具有較強借鑒意義和推廣價值。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案例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工作,每省(區、市)報送的推薦案例總數不超過20個。
(二)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于2021年4月15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將推薦材料(紙質版1份,電子版刻錄光盤1份)寄送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部將委托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組織專家對推薦案例進行評審,經認定后公布,并向智能建造試點地區和項目推薦。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王廣明、明剛
電 話:010-58934965 58933327
郵 編:100835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附件:
1.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創新服務案例申報書
2.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創新服務案例推薦匯總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