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9年工程建設規范和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中國聯合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修訂了國家標準《建筑地面設計規范(局部修訂條文征求意見稿)》,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7日。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調整了地面類型的規定,原則上只做“性能”要求,條文中推薦的常用地面類型的選擇包括但不限于這些類型;調整了部分條文的排序,同類條文的格式統一、集中;調整了個別用詞和專業術語,使之更完整準確;刪除個別不常用地面類型的規定。
其中,在地面類型的相關規定中,修訂稿新增了“有防潮要求且受下方潮氣影響的地面,應設置防潮層;防潮層應采用防水材料”等內容。在常用建筑地面的相關規定中,修訂稿明確,有無障礙通行要求的地面,其面層應反光小或無反光,設置地毯時,應選用便于輪椅通行的地毯;有隔聲要求的房間,其地面設計的各項隔聲性能指標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的規定外,面層宜采用彈性材料,面層與基層之間應加設隔聲墊或隔聲墊層等;機動車庫的地面,應易清洗、抗油污,面層采用細石混凝土、混凝土時,其強度不應低于C25,面層采用水泥砂漿時,其強度不應低于M20等。凡室內有易燃易爆物質的場所,在采用防靜電地面時,應全部采用不發火花的防靜電地面。
通行電瓶車、載重汽車、叉車、金屬輪車,或滾動堅硬的圓形重物、拖運尖銳金屬物件等易磨損地面,應做整體耐磨地面或塊材耐磨地面。整體耐磨地面的面層兼墊層時,其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30;分縫宜美觀整齊,混凝土應力分布應合理;可采用耐磨骨料或混凝土密封固化劑等加強混凝土地面的耐磨性能。
對于地面變形縫的設置,在結構設置沉降縫、防震縫的位置,建筑地面應相應設置變形縫;結構設置伸縮縫的位置,樓層地面應相應設置伸縮縫,底層地面宜相應設置變形縫;相應結構設置的變形縫應貫通地面的各構造層,并做蓋縫處理。底層地面在結構變形縫位置,宜設置伸縫或平頭縫,夏季施工宜采用平頭縫,冬季采用伸縫;地面伸縫及平頭縫宜設置金屬護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中國聯合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可以將反饋意見寄送至中國聯合工程有限公司。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