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記者了解到,市發改委、市房管局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了市主城區普通住房前期物業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規范主城區普通住房前期物業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秩序,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機構的合法權益。
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分為四個類別:
一是基本物業服務費。按照住宅建筑面積分月計收,其中普通住房前期物業基本物業服務費標準為1—4級,分“有電梯”和“無電梯”兩個類別。有電梯的基本物業服務費標準1—4級每平方米分別為1.00元、1.25元、1.55元、1.90元,無電梯的基本物業服務費標準1—4級分別為0.50元、0.75元、0.95元、1.25元。
保障性住房物業基本物業服務費標準也分為1—4級,同樣也分為“有電梯”和“無電梯”兩個類別。有電梯的基本物業服務費標準1—4級每名方米分別為0.70元、0.80元、1.05元、1.40元,無電梯的基本物業服務費標準1—4級分別為0.40元、0.45元、0.65元、0.90元。
普通住房前期物業基本物業服務費和保障性住房物業基本物業服務費均可因梯戶比、容積率等因素浮動,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基本物業服務費不包含車輛停放服務費、裝修期間服務費。
二是裝修期間服務費。按住房建筑面積一次性計收,收費標準為有電梯的不超過每平方米1.80元、無電梯的不超過每平方米1.50元。
三是裝修建筑垃圾清運費。業主委托物業服務機構清運裝修建筑垃圾的,裝修建筑垃圾清運費按住房建筑面積一次性計收,收費標準為不超過每平方米4.50元。
四是車輛停放服務費。小型汽車包月停放,停放服務費不超過40元/輛·月;機動車臨時停放,免費停放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且收費標準原則上不高于市主城區同類區域路內占道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對住宅小區內設有專人值守的或技術監控管理的非機動車停車場,該非機動車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兩輪車不超過10元/輛·月、載人三輪車不超過15元/輛·月,載貨三輪車不超過20元/輛·月。未安排專人值守的或技術監控管理的非機動車停車場不得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
該標準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執行期間,國、省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來源:資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