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過程中,應該重點關注哪些方面呢?
@各公司 新《公司法》即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事項值得您重點關注!
問: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答: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問:新《公司法》對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新增了哪些要求?
答: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應當充分考慮公司職工、消費者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等社會公共利益,承擔社會責任。國家鼓勵公司參與社會公益 活動,公布社會責任報告。
問: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是否可以采用電子通信的方式召開會議和表決?
答:可以。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問:股東會決議是否經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就能生效?
答:股東會作出決議,應當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應當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問:新《公司法》規定公司應主動公示的事項有哪些?
答:公司應當按照規定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下列事項: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日期,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股權、股份變更信息;
(三)行政許可取得、變更、注銷等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信息。
另外,若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合并、分立、減資、清算、解散等新《公司法》規定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相關情形,應依法公示。
問: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請簡易注銷?
答:公司在存續期間未產生債務,或者已清償全部債務的,經全體股東承諾,可以按照規定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
問:什么是強制注銷制度?
答: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滿三年未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屆滿后,未有異議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注銷公司登記。
問:根據新《公司法》規定,未公示或者不如實公示相關企業信息的法律責任?
答:公司未依法公示有關信息或者不如實公示有關信息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
答: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可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虛假出資或者未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采取欺詐手段騙取登記的法律責任?
答:違反《公司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天府記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