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工作綜述
民營經濟既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成果,也是繁榮國內經濟、暢通國內外雙循環的重要力量。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把加強產權保護、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
近年來,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積極促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為鼓勵、支持、引導、保護民營經濟發展注入強勁司法新動能。
2019年5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民營企業家座談會。圖為座談會現場(孫若豐 攝)
為民營經濟營造一流法治環境
“有恒產者有恒心。”產權保護事關民營企業家的安全感。
為民營經濟提供全方位、立體式的司法保護,則能增強民營企業家創新乃至投資的信心。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臺一系列司法文件,在司法規則層面為產權保護筑牢堡壘——
《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關于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關于為改善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司法文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動營商環境不斷優化;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進一步落實依法平等全面保護產權精神,從公司、合同、擔保、金融、破產等12個方面共計130個問題,對當前民商事審判中的前沿疑難爭議問題進行了規范;
在全面清理建國以來的司法解釋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將依法平等全面保護產權和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作為對司法解釋進行廢改的重要標準之一,對于有違平等保護原則的司法解釋規定,堅決予以廢止,進一步統一平等保護產權的裁判標準……
中國法院司法質量、效率和透明度的不斷提升,不僅讓民營企業家的獲得感與日俱增,也吸引著世界的目光:
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中國營商環境總排名已躍居世界31位,連續兩年躋身全球優化營商環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經濟體。
報告記錄的8項改革措施中,與司法密切相關的“執行合同”“辦理破產”“保護中小投資者”等指標均有大幅提升。評價民商事司法制度與法院工作質效的“執行合同”指標在190個評估經濟體中保持全球領先,排名第5,其中體現司法制度與工作機制的“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得分16.5,排名第1,是全球最佳實踐者。
中國法院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做出的努力與取得的成就,正在得到越來越多民營企業家投出的“信任票”。
讓企業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謀發展”
“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決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不論國有民營、外資內資、規模大小,也不論是法人還是個人,堅持做到對各類市場交易主體平等對待、一視同仁。”“堅決避免因采取措施不當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嚴防侵害企業合法權益行為。”人民法院每一次針對產權保護的表態,都是給企業家的“定心丸”。
2016年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成立了“涉產權錯案冤案甄別糾正工作小組”和“落實產權保護工作任務協調小組”,強化對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
上世紀80年代,在鄧小平同志關心下,年廣久被無罪釋放,為改革開放廓清了思想迷霧,激發了民營經濟發展活力。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張文中無罪,被媒體稱為“是和當年‘傻子瓜子’創始人年廣久一樣具有標桿性意義的法治事件”。張文中案糾錯,充分彰顯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新時代對產權和企業家的保護,給全國企業家巨大信心。最高人民法院召開企業家座談會,企業家們都非常激動,暢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的體會,暢談保護企業家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張文中案、顧雛軍案、趙明利案……一批涉產權案件的再審改判,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堅持全錯全糾、部分錯部分糾、錯到哪里糾到哪里,在社會上引發良好反響。
最高人民法院分兩批發布共計13件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涵蓋審判執行各領域,為各級法院處理類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參考。
“要建立健全涉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錯機制,推進關口前移,使冤錯案件發現更早、糾正更快。”這是7月31日召開的全國法院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司法保護工作推進會提出的要求。
2016年底至2020年6月,全國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序甄別糾正涉產權刑事冤錯案件190件237人,彰顯黨中央依法保護產權和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堅定決心。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全國法院審判監督工作會議,對健全涉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錯機制、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弘揚企業家精神作出了一系列部署。
讓民營企業家“放心投資”的同時,如何讓企業“留得住”“活得好”則更考驗司法的智慧和擔當
2019年10月起,全國法院集中開展“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專項執行行動。大力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讓民營企業既能獲得法律的“硬核”保障,更能體會到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善意和溫情。
疫情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發系列指導意見,針對涉疫情民商事糾紛案件中亟待解決的重點問題進行規范,指導各級人民法院妥善處理因疫情引發的合同違約、企業債務、企業破產等案件,積極為企業恢復生產、持續發展創造條件并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貫徹審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盡可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破產重整、和解、清算是解決企業產業深層次矛盾,優化資源配置,提升企業產業質效的重要法治途徑。2019年,全國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8436件,同比上升14.8%;審結4500件,同比上升174%。其中,審結破產重整案件497件,通過破產重整計劃案件476件,共有482家企業通過破產重整走出困境,涉及債權人10.8萬個,化解債務風險3134.8億元。
積極健全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28件某房地產公司訴業主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件,經過“商會調解工作室”的協商調解,全部主動撤訴,案件調解周期平均僅7天。
便捷、高效,既節約當事人時間,又降低打官司成本……這是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和當地工商聯在線訴調對接機制的積極實踐。
據統計,南譙法院自7月2日對接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以來,委派或委托調解案件調解成功率達87.2%,其中商會調解約70%調解成功的案件在4天內辦結,結案時間相比之前約減少11天,企業訴訟成本和時間成本大大降低。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加強同各方面的銜接配合,不斷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
2018年2月,全國法院上線并運行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目前,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已覆蓋全國法院3413家、調解組織3.5萬余個、調解人員10.52萬余名,匯聚調解案件1011萬余件,調解成功率達到約61%,成為具有中國特色在線糾紛解決模式的新實踐。
在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工商聯通力合作、穩步推進。在前期試點基礎上,2019年1月,兩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發揮商會調解優勢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2019年11月,為把多元解紛工作落實落細,又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與商會調解服務平臺對接工作的通知》,推進雙方調解信息系統的有機銜接、調解資源共享、調解案件數據共享,實現委派調解業務全流程在線流轉,用科技手段助力民營經濟領域高效率、低成本解決糾紛。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通過與工商聯商會調解服務平臺實現對接,線上多元化解涉民營企業矛盾糾紛的成效初步顯現。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中華工商時報全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