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海江,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紅豆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局主席兼CEO
我黨百年風華,有一根紅線貫穿始終,那就是從未改變的人民觀——為人民謀幸福、以人民為中心。我國在實現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習近平總書記在“七一”重要講話中明確指出:新的征程上,我們必須“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和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總書記在2021年8月17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會議上作了《扎實推動共同富裕》重要講話,明確指出:“現在,已經到了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歷史階段”,還提出了分階段促進共同富裕的時間表:到“十四五”末,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居民收入和實際消費水平差距逐步縮小;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居民收入和實際消費水平差距縮小到合理區間。
“推動共同富裕”由此成為全黨全國的大目標、大布局、大導向,對每個國人、每個單位都將產生深刻而持久的影響,而對“先富起來”的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影響或許更為深遠。
一、必須全面準確理解“共同富裕”內涵
中央財經委會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中國共產黨初心使命的重要體現。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并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扎實邁進。
請注意關鍵詞——“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高質量發展”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實現“共同富裕”,首先是“做大蛋糕”,再就是“分好蛋糕”。
我國目前還是一個人均GDP只有10000美元出頭的國家,到2035年,經濟總量和人均GDP都要較2020年再翻一番。實現經濟總量翻番、做大經濟蛋糕,在全球疫情蔓延、經濟復蘇遲緩、中美經貿摩擦不斷的情況下,并非易事。而另一方面,雖然我國產生了一批國際級富豪,產生了龐大的中產階層,消除了絕對貧困和地區性貧困,但還有6億人月收入不到1000元,2.5億人月收入不足500元。如何解決較大的收入差距、讓為數不少的不富裕人群過上富裕生活,是嚴峻、緊迫而艱巨的任務。
早在1978年,鄧小平同志為改變我國整體貧窮落后面貌,沖破傳統體制束縛,拉開改革開放大幕,提出了“貧窮不是社會主義”“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先富帶后富、幫后富,逐步達到共同富裕”的著名論斷,有力推動了社會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經過4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實現了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下一步必須加大推進“先富帶后富、幫后富,逐步達到共同富裕”。如果說40多年前強調的是“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注重的是發展效率;那么40多年后的今天強調的則是“部分人富裕也不是社會主義”,注重的則是社會公平。
但是,共同富裕不是“殺富濟貧”“打土豪均貧富”、養懶人,更不是要抑制創造財富的民營經濟,而是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事實證明,“均貧富”“大鍋飯”,最終都會嚴重制約生產力和生產效率,導致“共同貧困”。所以,促進共同富裕不是走傳統體制回頭路。
另一方面,社會財富往往是通過勞動創造的,并不是一部分人擠占了另一部分人的財富。先富者往往是在政策法律許可條件下,靠超出常人的勤勞智慧、搶抓機遇、敢冒風險等創造出來的,他們是財富的創造者、擴增者、貢獻者,不是貧困的制造者,他們擁有一定財富是合理合法的,必須得到社會尊重和法律保護。
中央財經委辦公室副主任韓文秀指出:共同富裕是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同等富裕,要靠共同奮斗,要繼續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兩件事情辦好,不搞“殺富濟貧”。第三次分配是在自愿基礎上的,不是強制的,國家稅收政策要給予適當激勵,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起到改善分配結構的補充作用。
二、民企在推動共同富裕中的重要責任
早在1994年,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針對市場經濟導致貧富兩極分化的問題,提出了“三次分配”理論,即通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稱為“第一次分配”;通過政府調節而進行的分配,稱為“第二次分配”;個人出于自愿,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稱為“第三次分配”。“三次分配”有利于處理好發展效率和社會公平的關系,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徑。2019年召開的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2020年召開的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再次提出,要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那么,民營企業在三次分配中,應該擔好什么責任?
在第一次分配中擔好“主體責任”。企業是創造財富的主體,是“一次分配”的主體,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石。所以,民營企業要努力把企業發展得更快更好,為員工提供更多就業機會、更好生活條件和更多經濟報酬,給股東提供更高收益,帶動相關行業共同發展。
在第二次分配中擔好“納稅責任”。二次分配的前提是政府必須有充足的可調節資金,這些資金依賴于企業和個人交納的稅金。因此,企業要不斷創造和提高效益、擴大利潤、增收節支、依法納稅,向政府提供更多的稅源。要按照國家政策,合理調節過高收入,足額上繳個人所得稅,規范資本性所得管理,切實管控壟斷性收入分配。
在第三次分配中擔好“公益責任”。企業占用了更多社會資源和生產要素,理應有更多的社會擔當,要自覺自愿、量力而行,積極為社會慈善公益事業捐贈,努力實現企業利益與國家和民族以及社會利益的一致性。
事實上,我國廣大民營企業多年來已為脫貧攻堅作出了重要貢獻,為推動共同富裕奠定了扎實基礎。多年來,我國民營企業貢獻了全國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以及90%以上的企業數量的輝煌業績。
無錫民營企業在促進就業、關愛員工、繳納稅收、幫助貧困、熱心公益等方面,一直都有出色表現。以紅豆集團為例,創辦六十多年來堅持以“一方水土養八方人”“實業報國、共同富裕、八方共贏、造福社會”作為企業發展理念,帶動國內外就業近10萬人,納稅一直穩居本地企業前列,長期熱心資助公益事業。集團響應政府號召,主導開發了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經濟特區,投資興建了援疆扶貧紅豆服裝生產工廠,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分別捐資建立了“紅豆慈善基金會”“無錫耀庭慈善基金會”“無錫紅豆關愛老黨員基金會”,多年為各類社會公益事業捐款捐物超5.5億元。在去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集團黨委第一時間動員集團轉產一線緊缺的防護用品,及時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向武漢提供65萬件防護服的任務,被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物資保障組稱贊為“當之無愧的抗擊疫情‘軍工廠’,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了重要貢獻”。為形成長效機制,紅豆集團首創了“現代企業制度+黨的建設+社會責任”三位一體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保證了企業利益與國家和社會利益的一致性,有力推動了企業相關方共同邁向富裕。
三、民企要把推動共同富裕當作歷史使命
如果說以往民營企業對推動共同富裕的貢獻是自覺或不自覺的,那么,在此后的歷史階段,民營企業必須把推動共同富裕當作重要歷史使命。
馬克思指出,未來新社會的顯著特征就是“生產將以所有的人富裕為目的”。“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終目標,“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是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邁向“共同富裕”的一個步驟和手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條件下的企業家與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家,有著本質區別,前者是“以人民為中心”,后者是“以資本為中心”。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是我國改革開放政策“允許”先富起來的一部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經濟體和“自己人”,有責任、有義務帶動和幫助不富裕的人群實現富裕。黨員民營企業家更應從對照黨員標準、踐行初心使命的高度,來積極投身推動共同富裕的宏偉事業。
同情弱者、關愛弱勢,厚德懷仁,助人為樂,天下大同,命運與共,幫人就是幫己,等等,都是中華民族崇尚的傳統美德,包含著深刻的社會和人生哲理。事實上,一個共同富裕的社會,人們才有更和諧、安全和幸福的獲得感,才有更好更全面的發展。試想,如果一個富人的周圍住著一群生活困頓、缺少文化、不懂法規的人,這個富人的安全、幸福、快樂指數能高嗎?
當前,全球收入不平等問題突出,一些國家貧富分化,中產階層塌陷,導致社會撕裂、政治極化、民粹主義泛濫,教訓十分深刻!我國必須堅決防止兩極分化,扎實促進共同富裕,實現社會和諧安定。
特別需要引起重視和嚴加防范的是,我國極少數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也存在資本無序擴張、壟斷牟取暴利、不顧大局、見利忘義的現象。
民營企業要想在推動共同富裕中積極作為,關鍵是要轉變發展理念。要從“以資本為中心”轉向“以人民為中心”,要從“個體效益最大化”轉向“社會效益最大化”。企業是股東的,也是員工的,也是社會的、國家的。國家好、社會好、員工好,企業才有良好的發展生態圈,才有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
我黨之所以偉大,最根本的就在于造福人民的初心偉大。堅持為人民謀幸福、以人民為中心,這是馬克思主義政黨與資本主義政黨的最大區別。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無產階級的運動是絕大多數人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運動。”毛澤東同志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中國共產黨人的根本宗旨;鄧小平同志把人民擁護不擁護、人民贊成不贊成、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答應不答應作為全黨想事情、做工作對不對好不好的基本尺度;江澤民同志提出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錦濤同志提出了以人為本的發展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什么是人民?人民就是作為社會基本成員主體的勞動群眾,也就是老百姓。毛澤東同志1957年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指出,一切贊成、擁護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于人民的范圍。
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是我黨堅持和發展人民觀的生動實踐,也是促進和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因此,民營企業必須始終明白自己也是“人民”的一分子,必須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必須自覺擔當好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責任、承擔好推動共同富裕的歷史使命。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全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