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嚴格執行并聯審批制度、規范投資審批行為,提高投資審批“一網通辦”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委聯合印發《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發布了《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清單(2018年版)》及《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申請材料清單(2018年版)》兩份清單,共包括當前各類投資項目開工前需要辦理的42項審批、核準、備案類事項以及需要提交審查的258項申報材料,同時明確了各項審批及其申報材料針對的項目類別及適用情形。
《通知》要求,各級有關部門應按照《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清單(2018年版)》),統一修改相關辦事指南中涉及的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事項名稱,審批管理事項有子項的,應在統一名稱的基礎上作進一步明確細化。同時,還應按照《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申請材料清單(2018年版)》,進一步明確細化相關審批事項辦事指南。為防止審批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權,各級審批部門不得要求項目單位提供本通知之外的申請材料。地方法規有明確規定、確需項目單位另行提供的,由各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通過在線平臺公布,并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次15部委聯合發布《通知》,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于近年來在國家層面第一次全口徑發布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并對各類審批事項的申報材料和適用情形予以規范。據了解,近年來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逐年取消了一批審批事項。對保留的審批事項存量以清單方式予以明確,是鞏固“放管服”改革成果的需要。從發布的清單中可以看出,此次公布的事項清單,既有項目立項和決策階段的審批、核準、備案事項,也包括各專項評價和工程報建類審批;既包括通用于一般投資項目的10余項審批,也覆蓋了不同情形下部分和少數項目需要辦理的審批事項,是對目前政府管理權責的一次“大起底”。
對當前的投資審批體系進一步精簡瘦身,仍是下一步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重點任務。發布清單是支持各有關部門和各地深入開展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改革進度的有力舉措。此次對各類審批事項、各類審報材料摸清底數,有利于在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以及各地探索承諾制、容缺受理、先建后驗等改革中,聚焦改革存量對象開展減事項、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等工作。
《通知》明確指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牽頭對清單落實實行動態調整,并對各類事項及申報材料進行編碼管理,及時更新編碼化的投資審批事項和申報材料清單,意在鼓勵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在改革中動真碰硬、改在明處,使改革成效可檢驗、改革成果能鞏固。
清單的發布也為實現投資審批“一網通辦”奠定基礎。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各類投資審批事項均需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辦理。為了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平臺之外無事項、申請材料不重復,促進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全程在線、高效便捷辦理,15部委在《通知》中要求,各級審批部門在并聯審批中均需使用統一名稱,前一項審批辦理中提交的申報材料通過在線平臺共享、不再要求申報單位在后續辦事中重復提交。各級各部門要通過按照一個清單、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各項審批,切實解決重復審查、重復索要材料以及材料要求不一致等問題。
來源: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