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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是有生命的——論商會十大關系

發布時間:2019年08月14日     瀏覽次數:1537次

      近年來,各類商會組織發展迅速,極為活躍,不論從數量、結構、運行,還是創新、作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就,但受制于法制建設的滯后,其發展中也面臨著一系列問題。如何正確理清、建立、鞏固和用好商會的各類關系,對商會建設、改革創新和未來發展將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1、存亡關系

       一個商會的發展,有醞釀期、新生期、生存期、成長期、可持續期和衰退期六個階段,任何一個階段,都可能面臨“存亡”。醞釀期首要問題是可行性,是商會成立的必要性,如果時機、條件和基礎不成熟,靠激情和沖動貿然成立的商會組織則不會長久。合法性是商會新生期的先決條件和一切的基礎,在中國特色的法治環境下,只有擁有合法身份,才能名正言順。作為非注冊的新型商會或類商會組織,前期可以作為實驗、創新而存在,但最終一定要解決“身份”問題。生存期是商會解決活下去的問題,歸根結底就是“人財物”,商會易建,人才難求;會費初期收取容易,后期持續收取難上加難。成長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也是摸索、實踐、創新、試錯、糾偏和修正的過程,成長期也隨時面臨“銷亡”。可持續期是商會健康、良性發展的狀態,通過實踐得出適合自己的運作模式,逐漸形成自己的特色文化。總之,商會如人生,有生老病死的生命周期;商會如行車,安全與危險有時只是一念之差;商會如下棋,失敗與成功往往一步之遙;掌控好每個階段的“存亡”節點、處理好“存亡關系”,不僅要商會“孕育成、生出來”,而且要“活下去、活得好、活得久”。

      2、守變關系

      什么是商會所堅守的?什么是商會所變化的?守變關系也是一種動靜關系,靜態屬于永恒的、固定的、延續的;動態屬于創新的、變革的、探索的。商會是誰?依靠誰?為了誰?三個問題的答案都應該是商會所堅守的。它涉及的社團屬性、商會定位、服務宗旨、價值愿景、特色文化、精神內涵等等。商會有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問題的答案都應該是變化的,它涉及到:組織架構、活動實施、會員拓展、外交內聯、商務合作、信息宣傳等等。比如在組織形式上:商會從以往行業協會、同業公會、工商聯本地商會為主的組織形式,衍生出國際商會、行業商會、異地商會、區域性商會、樓宇商會、園區商會等,以及近年來新的商會聯盟、協會聯盟等新型商會;在商會運營模式上,從單純的靠會費生存,創新出了會展經濟、互助基金、創業孵化、聯合投資式等模式;在商會工作上,運用互聯網思維整合商會資源,借力新媒體拓寬商會服務,借鑒新商業模式促進會員企業發展,按照地緣、業緣和趣緣細分成“一業多會”、“一會多業”等等。在守住底線、不碰紅線的基礎上,大膽創新變革,不拘一格,形成商會的新常態。其一些商會組織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亂象”,表面上是背離創會初衷、失去民意、違規操作,其本質是守變錯位,該守住的沒守住,該變的沒變。

      3、縱橫關系

      商會的縱橫關系,是內容最豐富、最龐雜、最具體、最生動的關系集群的統稱,基本涵蓋了商會的“政社關系、政商關系、社群關系”三大關系,每種關系都可連篇累牘,它具有可預見性、變化性和創新性。它既涉及商會的切身利益、頂層設計,又決定著商會是否健康、流暢和有序發展。

       縱橫關系,從字面上可以理解為縱向關系和橫向關系,縱向為垂直,具有上中下層級;橫向為平行,不相隸屬。商會縱向關系有:主管單位、指導單位、商會會長單位、監事長單位、商會秘書處、非會長的其他會員單位等等,從隸屬、指導到服務,形成上下清晰的線性結構。各單位均是以商會章程載明的關系主體,只有信守和尊重章程,把章程視為商會的“憲法”,正確厘清縱向關系,擺正自身位置,遵循有所為有所不為,不能越位、錯位和失位,才有位有為,有為有位;具體實操上既聯系政府、建言獻策,又貼近會員、反映訴求,做到“尊上不媚上、為下不愚下”;既自主自信,又自覺自律,做到讓黨和政府放心,讓會員企業滿意,讓商會事業長青。

      橫向關系,是指不相隸屬但又有與商會企業密切合作的關系主體,諸如金融、法律、教育、文化、會展、咨詢等行業企業;政府招商、媒體、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各種機構,是商會活動合作的根源和基礎,也是未來商業運營最直接的關系群體。必須克服“夜郎自大”的心態和“井水不犯河水”的觀念,發揮商會平臺的整合力、動員力和創造性,以期形成新的空間和經濟增長點。商會資源不是生產力,其資源轉化率,差別并非來自于資源,在于“縱橫關系”的運作。如果說“縱橫關系”是棵大樹,縱向關系是根系主干,橫向關系就是枝葉。縱向強調組織內斂,應追求深度,與關系主體保持良性互動;橫向強調組織外拓,應追求廣度,形成多贏局面。

       4、本末關系

       商會會員為本,商會組織為末。商會一切的基礎、根源出自會員。沒有會員或會員基礎不牢固的商會就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沒有核心會員或會員不活躍的商會就是一個紙“空殼”。商會自身建設的健康、規范、可持續性,取決于商會會員企業的健康、規范、可持續性。商會會員個體是內涵,商會組織是外延,內涵越多,外延越大。忽略或不重視會員個體的成長和發展,奢談群體的大而強也僅僅只是“宣傳”而已,注定走不太遠。商會不是無用的,更不是萬能的。只有自身企業做好,融入到商會群體中才有意義。反之,自身企業的先天不足、后繼乏力、舉步維艱,即便在商會組織中長袖善舞、左右逢源、一呼百應,也只能是本末倒置,商會不是企業的救世主、避難所和加油站,更不是某些人的鐵飯碗、護身符和提款機。不少商會出現因會長單位虧損、倒閉或會長本人出現重大問題,發生跑路、違法犯罪現象,商會組織“群龍無首”,出現倒退、維持、紛爭、停擺、癱瘓,甚至解散、注銷。我們不奢求會員企業群體“零破產、零犯罪、零失敗”,但一定要“固本強基”,建立風險預警機制,規避政策、產業、法律、市場等因素對企業造成的沖擊和影響。

       5、數質關系

       在商會實際工作中,經常會面臨會員的結構問題,數量決定活力,質量決定實力,體量決定規模。往往一些商會習慣走兩種極端,要么走精英路線,以名企、名人、名家營造“光暈效應”;要么走群眾路線,成為中小微企業集中營,以短、平、快的接地氣的服務,凝聚較大群體。不論是“普惠制大眾化”,還是“私密性精英型”,均取決于商會的定位、辦會理念,一般商會應該遵循“數量-質量-再數量”、“數變到質變”的漸進規律。商會會員組成按照企業規模大小最穩固的架構是“金字塔型”和“橄欖球型”,避免出現“啞鈴型”,要有層級落差,又不要兩極分化太大。會員質量不僅僅指商會職務的界定和層級,金字塔尖的未必就全是質量高的會員,商會可以分為核心會員、準核心會員、一般會員、邊緣會員、僵尸會員和“過去式”會員,商會參與度越高的會員應為質量高的會員。高質量的會員決定商會的生命力。如果條件不具體情況下,會員數量上并不是越多越好,商會規模也不是越大越強,其前提取決于商會的服務能力、水準和半徑。能力越強,體量越大;能力越弱,體量越小。絕大多數商會在人才匱乏、服務有限、財力緊張的情況下,采取的是穩定質量、合理數量、適度規模的“邊生存邊發展”的路徑。

       6、競合關系

       作為商會,尤其是行業商會,很大的一個功能就是倡導同類企業在競爭中合作發展,助力轉型升級,培育壯大行業集群。發揮商會客觀、中立、權威、協商特征,鼓勵大家良性競爭、有序競爭,打破行業壟斷和“潛規則”,協同聯盟發展。在一家獨大、鮮有競爭的商會環境里,要創造競爭氛圍,既要善于維護平衡,又要善于創造不平衡,用周期性不平衡來達到長期性平衡。商會會長企業既要有影響力、代表性,又要有傳承性、包容性。商會一定要“五湖四海”,避免一家發聲,避免“選擇性、排他性”發展會員,避免成為“大企業私人俱樂部、朋友圈”。作為混業性質的地域商會,更應倡導跨界合作,多業聯動,不求“一招鮮”式的精耕細作,但求“商會雖小,行業俱全”式的廣覆蓋,兼顧代表性。創造合作平臺和契機,多出合作成功的案例,形成商會合作氛圍,增強商會粘性。總之,在商會的房檐下,會員企業之間沒有赤裸裸的“競爭關系”,同行業的是“競合關系”,非同行業的是“合作關系”。

       7、義利關系

       沒有永恒的商會,也沒有永恒的會員,只有永恒的利益。只要利益存在,無論是精神的,還是物質的,商會或類商會組織就不會消亡。商會又不同于企業,有自己的義利關系(義利觀),企業的利可能大于義,但不能沒有義。商會的義一定大于利,但不能沒有利,利是一種互利性,企業與商會的義利觀,前置條件、尺度均不一樣。

       如今約80%的商會處在完全不營利,一些具有前瞻性和創造力的商會開始嘗試“以會養會”,也有人提出了“非營利不等于不營利”結論,以營利不是用于個人分配,而是用于事業發展的再投入作為破題。其實,這就是商會的義利關系,義大于利。商會的活動可以不考慮商業效應,但一定要考慮會員效應,會員效應是建立商會會員基礎上的群體性專屬類的福利效應,會員效應越大,商業效應越低;當然如果會員效應等于社會效應,則商會活動可以稱為類公益類活動。商會可以支持、扶持、孵化、促進企業發展,但不建議參與組建、入股、投資相關企業,即使責權利清晰,即使處理好了商會母體與公司子體關系,解決了連續性與可持續性,監督與約束,收益與分配等;但由于義利關系無法平衡,往往開局是美好的,結局是難料的。

       同時,商會作為企業的“娘家”,既要加強自身的義利觀建設,又要弘揚倡導正確的企業義利觀,義利并舉、喻義于利。一些商會成立了黨組織、青聯、顧問團、各類專業委員會、女企業家俱樂部、公益基金、紅白理事會、讀書會、企業道德講堂等,弘揚愛國民族精神、建構商業道德體系、繼承優秀商業文化、加強行業自律、傳遞正能量,使商會成為企業家們積極向上、自我提升、彼此信任、產生共鳴的平臺,讓企業家身上流淌道德的血液,獲取有尊嚴的財富。

       8、虛實關系

       商會實際工作中,會經常遇到虛實問題,一是務虛和務實問題;二是抓虛和抓實的問題。我們往往崇尚務實,忽略務虛,務實是一種觀念、態度、能力和責任,務虛是決策前對決策的可行性、具體操作、突發情況預案等的分析研究過程,科學的務虛有助于認清形勢,把握趨勢,少走彎路,提高效率。商會提倡務實的同時,一定要重視務虛、善于務虛,沒有務虛,所務之“實”就可能是一種盲動或蠻干。另外,虛與實沒有絕對的界定,二者之間是互相聯系、互相滲透與互相轉化的,虛實相生。比如:從職位上看,會長是實,顧問是虛;單顧問而言,經濟類顧問是實,非經濟類顧問是虛;從日常工作看,發展會員、收繳會費是實,組織活動、開展宣傳是虛;同樣的活動,組織資源對接、洽談、合作交流類的是實,組織讀書學習、休閑娛樂類的是虛;從考核評價看,商會會員的數量、體量、質量是實,商會的影響力、美譽度、傳播力是虛;商會一定要虛實結合,只有兩者完美、有機結合,才能提高工作的綜合效能。

       9、將帥關系

       商會不是某一個人或幾個人的商會,但商會成敗的關鍵系于兩人,即會長和秘書長,會長是商會的象征和掌控者,秘書長是商會日常運轉的負責人。秘書長決定商會能否走好,會長決定商會能否走遠。

       一個成功的企業家,未必是一名成功的商會會長,需要由純粹的企業家向社會企業家轉變的過程。會長首先要處理好“公私關系”,處事要出于公心,多為會員著想,做到無私奉獻,如果總站在自己公司立場上去考慮問題,私心太重、為人太精或好大喜功,商會肯定沒有凝聚力;其次善于團結包容,兼收并蓄,胸襟磊落,多做實事,多出成效,要允許有不同的聲音,要聽得進各種意見和建議;另外,還要有戰略思維、全局意識、敏銳的洞察力和創新能力,多為長遠發展著想。

      “商會易建,會長難尋”,不少成長性的商會組織都面臨著這個重大的課題。會長問題解決了,同樣“會長好當,秘書長難做”,秘書長和會長關系,可定位為“將帥關系”,兩者位置不同、視角不同,要互為補充,不可職責不清,不可錯位越位,會長要善于分權和授權,一些商會嘗試的“輪值會長”制度,通過集思廣益,靈活辦會,參會議會,共同治理,起到了明顯的效果;秘書長善于統籌和協調,把握主要矛盾,解決共性問題,掌握話語權平衡,既要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等會長們的戰略意圖、工作部署,又要維護好最大多數會員的集體訴求、群體利益。“將帥關系”交往要密疏有度,忌交往過密、干涉過甚;過密則生疏、過甚則生怨。有的商會出現“會長和秘書長”互相制約,商會“腸梗塞”、會務癱瘓的現象;有的商會出現“一屆會長任期期間換幾個秘書長”的“人事變動”現象,則系“將帥關系”不和諧所致,一般商會最穩定狀態,是“秘書長任期≥會長任期”。但隨著商會的改革,商會“職業秘書長”(商會CEO)屆時涌現,并逐漸呈現出“高能力、高薪酬、高流動”特點,商會人才職業發展通道不再是“天花板”,商會人才建設不僅注重“穩定性、傳承性、可持續性”,更突出“競優性、職業化、流動性”。

       10、方圓關系

       商會具有民間松散式、無強制性、無約束力,入會自愿,退會自由。出現了“鐵打的商會,流水的會員”、“一屆會長一屆會員”,甚至“年年歲歲會相識,歲歲年年人不同”現象。方圓之道,不僅是為人、處世、成事的技巧,也適用在中國特色的商會管理和服務過程中,“方”指原則性,包括規范、規則、制度、范圍;“圓”指靈活性,包括策略、方法、方式、技藝。商會的方圓關系即“方”與“圓”的辯證統一,也即原則性與靈活性的有機結合。過于求“方”,可能有“呆板、苛刻、迂腐”之嫌,會導致商會會員敬而遠之;過于求“圓”,則會有“圓滑、敷衍、城府”之嫌,會導致商會喪失公信力、凝聚力。有時衡量一個事情的結果,做得對未必好,做得錯未必差。中國人求的是圓滿,絕對不是對錯。“秘書長”是商會關鍵的崗位,也是商會“方圓關系”忠實的踐行者,“方圓”既要有角色的把握,也要有力度的掌控,還要有執行的變通。把握好“主角與配角、參謀與參與、兼職與本職”的關系;處理好“不唯與只唯、服務與服從、創新與創效”的關系,解決好“政策與策略、活力與能力、職位與地位”的關系。既要有“正能量”的“方”,又要有“人情味”的“圓”;既要做到“不離不棄、水乳交融”的“圓”,也要做到“若即若離、客觀公正”的“方”。方圓之至,該方時方,該圓時圓;方中有圓,圓中有方,以不變應萬變,以萬變應不變。

                                                                       來源:商會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