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有用,毋庸置疑。商會有何用,各界也有大致共識。商會如何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主要有以下三點:
1、打牢地基,強化功能
打鐵先得自身硬。商會的主要作用是為會員服務,要想為會員服好務,首要的問題便是要具備服務的條件,這就需要加強自身建設, 練就過硬本領。一要選好會長,配好班子。有了好會長,才能有好班子:有了好班子,才能有好作風;有了好作風,才能有好服務;有了好服務,才能起好作用。二 要科學管理,規范運轉。商會要有完善的治理結構和完整的制度框架,嚴格按章程和規章制度辦事,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程序正義、會務公開,避 免人為因素造成不必要的隔閡、紛爭和內耗。三要積極發展會員,壯大會員隊伍。會員是商會的主體,服務是商會的主題,經費是服務的保障,要使商會盡快走出 “會員少-經費缺-服務差-凝聚力弱-會員少”的惡性循環,只有真正走上了“會員多-經費足-服務好-凝聚力強-會員多”的良性循環,商會的作用才能充分 發揮出來。四要強化價值認同,樹立商會權威。有人說非政府組織的最大財富是價值觀,共同的價值觀是商會存在的前提。來自共同地域,有著共同訴求、共同理 念、共同目標的會員自愿而緊密地站在一起,本身就是一種力量。不斷強化這種價值認同,就會鞏固商會的地位和權威,增強商會的影響力、號召力和執行力、戰斗力。
2、營造環境,培育資源
沒有良好的外部環境,沒有可以利用的足夠資源,商會的作用也就無從談起。所以,商會除了眼睛向內練好內功外, 一定要著眼長遠,把發揮作用需要的各種外部因素和資源利用好。要與所在地政府保持溝通和聯系渠道的暢通,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獲得更多的資源為商會和 會員所用;還有與家鄉政府保持密切聯系,在兩地政府間的合作交流中尋求商機。要與立法、司法機關建立有效的聯系機制,保證能為會員提供及時的和必要的法律 援助,更好地維護會員權益。要學會和善于與媒體打交道,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推介會員業務和產品,宣傳商會理念,擴大商會影響。要廣泛開展與社會各方 面的聯系,包括壟斷國企、軍隊院校、科研機構等等,為會員搭建豐富多彩的服務平臺。要重視對外交流工作,與當地其他省市的商會及家鄉在其他省市的商會和海 外同鄉會等建立制度化的聯誼、交流和合作機制,努力為本會會員提供更多內容、更廣領域、更高層次的增值服務。
3、因地制宜,突出重點
國內外商會的性質和功能大同小異,商會應該發揮的作用不一而足,但真正開展起工作來,卻不宜齊頭并進、四面出擊,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確定 最應該、最能夠發揮作用的重點領域、重點事項。比如北京山東商會肯定在發揮政治作用上比其他商會突出一些,海南山東商會可能在旅游接待方面比其他商會發揮 更多、更大的作用,而黑龍江及東北地區的山東商會,就應該認真考慮“闖關東”的因素和影響,充分利用當地山東后裔多的優勢,積極想方設法開展形式多樣的鄉 情聯誼活動,凝聚共識,培育人氣,建立公關網絡,培植可用資源。再比如,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將是政府未來的一個明顯趨勢,這既可扶持社會組織做大做強, 社會組織也通過自身的特殊優勢和服務力量,來彌補政府服務的不足。在個別發達省市,政府已經開始試行向非政府組織購買服務,當地的商會就應該把爭取政府的 委托賦權和契約外包作為一項工作重點。而在其他地區,商會再怎么忙活,也不會從政府那里獲得這方面的支持。
來源:商會通訊